传统小贷转型新思路 网络小贷可发展业务分析

2019-08-12 16:53:30 来源:新媒体传播网

小贷公司得以迅速发展。2010-2014的五年间,中国小贷公司数量增长了近5倍,贷款余额增长了近3倍。在经历5年高速发展后,传统小贷行业进入了增速放缓、风险增加的瓶颈期。小贷公司、互联网小贷、网贷三者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也有本质的差别。互联网小贷和小贷公司都是放贷机构,二者均由地方金融办负责牌照发放和监管事宜,而网贷平台定位为信息中介机构,不具有放贷资质。随着实体经济的持续低迷,传统小贷的区域限制和资金限制属性使得小贷行业的发展陷入瓶颈。网贷的兴起曾是传统小贷尝试突破两大属性限制的途径,随着内部风险不断积聚以及监管趋严,互联网小贷成为了双方共同的转型目标。

我们认为,普惠金融是小贷的资产端发展希望,新金融是小贷的资金端发展希望,完善小微征信体系是必行之路,更应顺应政策,走支持实体经济、勤于自律之路。

2016年对小额贷款公司来说,是行业洗牌、彷徨思考前途的一年。经济基本面的承压、政策面不明朗,这一切似乎让小贷行业无所适从,迷失了方向。另一方面,借助于互联网,小贷公司经营的地域限制“天花板”得以突破。科技金融的新生势力兴起,让我们有必要作一些分析,以厘清思路,为小贷公司的转型提供新的方向。

一、小贷行业的现状及特征

1. 小贷行业迅速发展后遇“三降”——公司数量、贷款余额、从业人员数量

为缓解小微企业、三农客户融资难问题,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探索建立小额信贷组织,人民银行开始在5个省试点组建小额贷款公司。2008年银监会、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小贷公司得以迅速发展,在机构数量和贷款金额上均实现了快速增长。

2010-2014的五年间,是传统小贷行业高速发展的5年,其间有许多上市公司频频入股或参与发起设立小贷公司,一度掀起上市公司投资小贷的热潮。在经历5年高速发展后,传统小贷行业进入了增速放缓、风险增加的瓶颈期——2016年传统小额贷款公司出现了公司数量、贷款余额和从业人员数量 “三降”的局面。

据央行最新发布的《2016年小额贷款公司统计数据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8673家,贷款余额9273亿元,与2015年相比均有下降。从小贷公司人员数量来看,截至2016年末,从业人员108,881人,也就是说,目前平均每家小贷公司的从业人数不足13人;广东省虽然较2015年末锐减752人,但仍然位居全国第一,四川省继续紧随其后。

2010-2016年小贷行业发展情况

图1.2010-2016年小贷行业发展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招银前海金融

2010-2016年小贷公司从业人员数

图2.2010-2016年小贷公司从业人员数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招银前海金融

2. 小贷公司两大特征

近年来,随着实体经济的持续低迷,小贷公司的经营也陷入困境,个别省份超过1/3的小贷公司已经不能正常营业。作为放贷机构,小贷公司的问题一定程度上是实体经济的反映,小贷行业的难题还应归结于它的“两大特征”。

特征一:属地化经营

政策设定的小贷公司经营理念为“小额、分散、接地气”,即基于区域内的地缘、人缘和信息源优势向银行覆盖不到的客户开展业务。所以,小贷公司的经营范围普遍有明显的区域特点。

特征二:资金来源有限

传统小贷资金来源非常有限,主要是股东自有资金、捐赠资金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资金,且从金融机构获取的资金受限,一般“不超过2个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50%”,不得面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防止风险外溢。当然,在一些地方,小贷公司还可以通过公开发债、证券交易所等渠道融资,但门槛高不说,也会占用小贷公司的借债额度,一般为不超过资本净额的100%。

受上述两大特征的限制,小贷公司普遍规模较小。

二、传统小贷、互联网小贷和网贷关系的厘清

看到这里,传统小贷、网贷和互联网小贷或许让你傻傻分不清楚。这三类看上去相近的机构,有着密切的联系,也有本质的区别。在这里我们将这三者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厘清。

首先来看一下政策依据:

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依据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以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282号),依据上述文件,各省、直辖市由当地金融办或者金融局负责,只要取得金融办或者金融局批准设立及开业的批复文件,该批复文件就是小额贷款金融牌照,依据批复办理工商登记,开展业务。

有关互联网小贷的法律法规,目前只有由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八)网络借贷” 提及“网络小额贷款应遵守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发挥网络贷款优势,努力降低客户融资成本。”此外,全国各地的“互联网+小贷”试点区域的政府或金融局针对当地互联网小贷出台规范性文件,例如江西、广州、江苏、重庆和上海都陆续出台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监管指引,同时适量批设网络小贷牌照。

对于P2P网贷行业而言,同样是《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正式明确了P2P网贷企业和P2P网贷业务的合法地位。

再来看一下三者的官方定义:

小贷公司:即小额贷款公司,是指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摘自2008年银监会与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互联网小贷:小额贷款公司主要通过网络平台获取借款客户,综合运用网络平台积累的客户经营、网络消费、网络交易等行为数据、即时场景信息等,分析评定借款客户信用风险,确定授信方式和额度,并在线上完成贷款申请、风险审核、贷款审批、贷款发放和贷款回收等全流程的小额贷款业务。——摘自2016年12月上海金融办颁布的《小额贷款公司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专项监管指引(试行)》

网贷平台:即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该类机构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即贷款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摘自2016年8月银监会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从官方定义上可以看出,互联网小贷是小贷公司的一种,均是放贷机构,二者均由地方金融办负责牌照发放和监管事宜,只是在经营区域上区别。而网贷平台定位为信息中介机构,不具有放贷资质,与网络小贷存在本质差异,但网贷平台的借款产品和网络小贷的产品均属于网络借贷的范畴。

互联网小贷PK传统小贷:

(1)经营地域不同

互联网小贷与传统小贷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前者打破了后者的业务范围限制,实现跨区域经营。传统小贷公司经营范围都需要在本地,部分公司的部分业务经过特许后才可以扩大到全省范围。而网络小贷则借助互联网,将业务范围拓展至全国。

(2)设立门槛不同

不同的地区互联网小贷设立门槛不同,与传统小贷相比,互联网小贷在资金、风控方面的要求明显高很多,比如很多地区要求发起企业必须是互联网企业。

(3)股东构成不同

传统小贷原则上大股东最多只能持有30%的股份,而网络小贷允许单一大股东控股,甚至独资经营——这是互联网小贷吸引众多互联网巨头参与的一个重要原因。

(4)业务范围不同

由于直属监管部门各有不同,各地金融办列出的经营/业务范围不尽相同,例如重庆市明确禁止小额贷款公司开展担保业务,而江苏省提出的互联网科技小贷公司业务范围包括融资性担保业务,除此之外还可以代理金融机构业务。

网贷PK传统小贷:

地域限制和持股比例限制是网贷和传统小贷最大的不同。网贷平台可以不受地域限制得在网上募集资金,而传统小贷资金来源非常有限,主要是股东自有资金、捐赠资金以及受限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资金。很多小贷公司之前申请牌照要求不是很严,导致很多股东背景不强的企业获得小贷牌照后从银行融资非常困难,这造成小贷公司基本上只能使用自有资金放贷,严重限制了其发展速度。

传统小贷、互联网小贷和网贷的对比

表1.传统小贷、互联网小贷和网贷的对比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招银前海金融

三、传统小贷的转型之路探索

1. 网贷平台曾让传统小贷插上腾飞的翅膀

对小贷公司而言,突破与生俱来的“属性”限制成为了做大做强的必经之路。网贷的兴起无疑为小贷公司的突围开辟了便捷的道路,很多小贷公司通过开设网贷平台的方式变相突破区域和资金来源限制;也有很多小贷公司通过为网贷平台输送资产来变相实现“贷款资产证券化”加速资金流转效率。

网贷新规去伪存真:转型之路受阻

借助网贷的兴起,小贷行业似乎找到了转型之路,但也埋下了很多隐患。一方面,作为资产方的小贷公司不可能把项目风险转移出去,使得内部风险不断积聚。另一方面,随着网贷监管的趋紧,仍在持续的合作关系也开始面临诸多限制:

(1)通过网贷变相募集资金已经行不通,如重庆金融办明确规定,小贷公司不得利用包括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内的互联网平台融资。

(2)网贷平台的信息中介定位也使得小贷公司难以变相实现跨区域经营。

2. 互联网小贷应运而生

在此背景下,结合互联网技术发展起来的互联网小贷公司(也称“网络小贷”)应运而生。从机构定位来看,网络小贷只是小贷公司的互联网化。一方面,相比与小贷公司的区域局限,互联网小贷服务范围更广;另一方面,在具有放贷资质的金融牌照中,互联网小贷算是性价比高的一种选择。

一些小贷公司经过特批在全省或全市范围内开展业务,也有实力较强的小贷公司股东在不同地区申请设立小贷公司,还有通过并购重组实现跨区域经营。

互联网小贷门槛高:不是谁都能成功转型

不过,传统小贷想转型互联网小贷也有一定门槛。虽然线下转线上只差一个字,但是两种业务风控及业务模式相差甚远。在没有相应的技术人才和风控人才的情况下,即使转型线上,很多传统小贷依然面临自有资金不足,外部资金来源有限的问题。

四、互联网小贷可开展的业务分析

据网贷之家及盈灿咨询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12月26日,全国网络小贷分布在10省市,共设立78家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含已获地方金融办批复未开业的公司)。其中广东地区最多,有28家,主要集中在广州;其次是重庆,有17家;江苏位列第三,有11家网络小贷公司;浙江和江西并列第四,均有5家。可以看出目前网络小贷仍处于试点阶段,数量较少,地域集中。

互联网小贷公司除了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外,还有其他的业务模式。我们重点分析四大业务:

1.网络贷款业务

首先,通过网络平台开展小额贷款业务是网络小贷公司最重要的特征。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开展线上贷款业务并非意味着网络小贷公司可以突破线下区域经营的限制,因为网络小贷还应该遵循当地现有的小贷公司监管规定。故是否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线下放贷业务,取决于当地政策的规定以及是否获得监管部门批准。

2.资产转让业务

资产转让业务是对传统小贷公司融资渠道的创新,主要指小贷公司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地方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合作,以回购方式开展资产转让业务。目前各地区对小贷公司开展资产转让业务,均要求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地方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或经批准的要素平台上进行。但是,网络小贷公司获批准开展资产转让业务,也不得擅自在未经监管机构批准的平台上进行资产转让。

3.投资类业务

投资类业务指的是小贷公司以自有资金的对外投资,主要有权益类投资、创业类投资以及其他投资。不同地区对于网络小贷开展投资类业务要求不同,目前主要有重庆、江西、江苏、黑龙江、海南等网络小贷试点地区允许小贷公司开展投资类业务。

4.融资性担保业务

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通常小贷公司是禁止对外担保的,如重庆明确禁止小额贷款公司开展担保业务和为民间借贷提供中介服务。然而,江苏省在《江苏省金融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苏金融办发〔2015〕6号)中提出互联网科技小贷公司业务范围包括融资性担保业务,除此之外还可以代理金融机构业务,在全国范围算是独树一帜。

由上面分析,由于各地监管政策不一,不同地区的网络小贷公司可以开展的业务有所差异,随着互联网小贷的健康发展,允许小贷公司开展网络贷款及其他业务是大势所趋。

互联网小贷面临的难点:

(1)风控体系。互联网小贷和传统小贷风控的区别在于,传统小贷依靠线下人工甄别风险,而互联网小贷运用大数据风控系统来审核贷款。线上小贷的风控不能照搬线下小贷的风控经验,在无抵押担保的情况下控制互联网小贷业务的经营风险,需要建立以大数据技术为核心的风险监管机制,而这也需要慢慢积累。

(2)互联网信息不对称。互联网小贷基于大数据风控有效运行的前提是能通过互联网能够持续性获取符合大数据技术要求的数据,信息不对称使得受众企业范围缩小,如电商平台成立的互联网小贷无法获取到非网络贸易和产业链其他环节的小微企业。因此,“互联网+小贷”的融资方式其信息处理本质上就存在一定的缺陷。

(3)量化分析系统。互联网金融的背后是对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的高度依赖,然而,一旦整个市场经济的外部环境发生变化,计算机本身是不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只能靠人重新设置模型与运算规则,如果这时仍按照原始参数计算,其得到的结论就会与现实情况不符。

五、小贷公司转型的新思路

1.普惠金融——小贷的资产端发展展望

普惠金融就让每一个人在有金融需求时都能以合适的价格,享受到及时的、有尊严的、方便的、高质量的金融服务。中国作为G20轮值主席国,正致力于推动普惠金融利用数字技术发展的可能性。同时,国务院也发布了《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使其上升为国家战略,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普惠金融的目标是中小企业和低收入人群,而这也正是脱虚向实、支持实体经济的需要。受中国金融准入和监管政策的影响,低端的金融服务市场仍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网络时代让信用成为财富已成为可能,信息不对称是传统金融过分注重抵押的重要原因。在网络时代让人变得透明,极大地提高了失信的成本,使基于信用的金融服务更加便捷高效,使普惠金融成为小贷重点发展方向。

2.新金融——小贷的资金端发展展望

新金融植根于互联网生态,“互联网+”生态以互联网平台为基础,将利用信息通信技术(ICT)与各行各业的跨界融合。在此过程中,新产品、新业务与新模式会层出不穷,彼此交融,最终呈现出一个“连接一切”(万物互联)的新生态。

与新金融企业合作正是小贷的资金端方发展的重要方向。由于小贷公司融资受监管政策的影响,过去小贷公司只能通过增资扩股来进行融资,实现业务规模的扩大。小贷公司可与新金融企业合作,例如地方金融资产交易平台,通过债权转让的形式,把之前放出去的贷款进行打包,放到平台上进行交易,同时加上一定担保,可以将资金立马释放出来。另外,小贷场外ABS等灵活的方式也是积极尝试,深圳市在小贷再融资方面走出了一条资产证券化的创新路径,如招银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的小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获得了市金融办的正式批复,目前招银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与深圳市小贷协会合作开辟了一条新的融资模式。

3.完善小微征信体系

目前的互联网小贷主要依靠自身平台或网络等行为数据为用户核定信贷额度,但在县域乃至农村,更多的个人和小微企业主目前仍缺少线上数据,即便是有线上记录,也不能完全体现出用户的信用状况。现实生活中,每一个细分市场背后的风控差异很大,本土化的小贷公司在自己最擅长的细分领域仍有较大优势。小贷公司只有做大平台,让更多的机构参与到这个平台中,进行直接的资源交换、金融交换,共享征信,完善小微征信体系,才能更好防范金融风险,抵御金融事故。

4.顺应政策,走支持实体经济、勤于自律之路

小贷公司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量不可小觑。例如其加大对供应链金融的切入,仍然是充分利用股东资源或区域特点,以产融结合的方式,把消费信贷与产品的流通结合起来,一直朝产品的源头走,小贷公司最大的优势是接地、与生产者充份互动,走信贷与生产、流通、销售相融之路。而这也正是脱虚向实、支持实体经济的需要。此外,小贷公司需要勤于行业自律,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 亿欧导读 ] 近年来,随着实体经济的持续低迷,小贷公司的经营也陷入困境,个别省份超过1/3的小贷公司已经不能正常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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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银监会、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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