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出租屋建设指南征求意见 宿舍型住房人均租金不应

2021-01-14 14:13:00 来源:北京日报

记者昨日获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制定《北京市租赁住房建设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根据指导意见,宿舍式出租屋人均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平方米,并应设置一个管理室、一个接待室和一个智能快递箱。同时,指南提倡应用智能技术,但要充分考虑老年人的需求,推广使用适合老年人的智能产品。

本指引所称出租屋是指由企业整体经营,在约定期限内集中管理的房屋,主要分为住宅出租屋、宿舍出租屋和公寓出租屋三种类型。其中,住宅出租屋是指供家庭出租的住宅建筑,宿舍出租屋是集中管理供单身员工出租的住宅建筑,公寓出租屋是本市集中管理运营供各类人才出租的住宅建筑。

根据指南,出租屋的居住区应符合城市设计的要求,立面的设计风格应与周围建筑相协调。建筑单体可以通过立面造型和建筑色彩来增强居住环境的丰富性和识别性,形成错落有致、尺度宜人的城市景观。不同类型的出租屋不应在同一建筑单元内混合设计。原则上,宿舍型出租屋和公寓型出租屋应设计成独立的建筑。当因实际需求而混合时,不同类型的租赁住房应严格分区,并符合各自的规范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

我们应该尊重公寓结构中的市场需求。原则上,住宅出租屋单位以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户型为主;宿舍租赁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4平方米;公寓式出租屋原则上1至2人入住,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5平方米。所有房间都不要安排在地下。

该准则还在医疗保健、商业服务和综合管理服务等配套设施方面给出了具体指标。如新建住宅出租屋应配备小型商业服装、菜市场、文化设施、户外活动场地、管理服务室、快递设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养老设施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整体建设。改建的宿舍式出租屋,只需建设快递设施和生活垃圾收集点,文化设施和户外活动场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分享的概念在年轻人中非常流行。记者注意到,该指引还提出要实践“人人住小房子”的理念,按照集约共享、经济高效、安全适用的原则设计公共区域。宿舍式出租屋和公寓式出租屋的主要出入口应设有带卫生间的管理室或主服务台、面积不小于12平方米的客厅和智能快件箱,并设有公共洗衣房和公共活动室。

加强科技赋权是新时期住宅建设的特点。该指南倡导智能技术在租赁住房中的应用,包括人脸识别设备、建筑安全系统、智能门锁、智能能源监控等。创建智慧社区,但同时应充分考虑老年人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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